在中国唐朝以前,茶叶的生产和销售是不需要交税的。但在德宗建中三年(782年),赵赞向皇帝建议,将茶、竹、木、漆等商品也列为征税品种,其中商品过境税按产品总值的10%征收。
由此开始了茶税征收的历史。茶税成为独立税种,由盐铁使节管理。此后历代都征收茶税。通过研究和分析唐代茶税的起源和发展过程,以及税负增加所造成的后果,可以发现征不收税并不是我们的决定,而是客观因素发展的结果。
茶叶税征收的背景
那么,为什么开始征收茶叶税呢?有什么背景?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。据史料记载,中唐以后,饮茶的习俗慢慢扩展到全国各地。在唐朝很长一段时间里,国家对盐、铁木等采取宽松政策。而加工茶的生产更是放任自流。这一政策为茶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基础。唐德宗侍郎赵赞主张对竹、木、茶、漆等商品征收10%的税,为国家的轻重均衡政策筹集资金。这是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第一次征收茶税,但这一次并不是专门针对茶叶的税。但一开始也是作为临时政策来增加收入的。然而,随着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,税收数额不断增加,茶叶税收逐渐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。后来朝廷已将其变成奢侈消费和军费开支的重要来源,以各种借口不断提高税率,反复掠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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